近日,埃及反倾销调查机关发布对我国输埃电机反倾销日落复审案件终裁结果,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省商务厅世贸处负责人今日向记者证实,此案中,我省有两家涉案企业,分别是湖南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湖南金龙电机有限公司。
埃及反倾销调查机关发布的终裁结果称,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来自中国的电机将可能再次对埃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决定维持现有的反倾销措施。
埃及于2000年开始对电机产品征收67%-73%不等的反倾销税。2005年3月,埃及申请方要求进行日落复审调查。2005年7月5日,埃及贸工部致函我国商务部,称埃及已经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上述型号的电机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
省商务厅相关人士介绍,所谓“日落复审”,是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又称期满复审。“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和提高税率,还是终止。因此,积极参与反倾销“日落复审”,是企业和产品重新回到国外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打破反倾销裁定的关键。
| 评论: |
|
|||||||||||||||||||||||||||||||||||||||||||||||||||||||||
|
|||||||||||||||||||||||||||||||||||||||||||||||||||||||||
![]() |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8:00 + 客服热线:010-87050111 85140608 67110869传真:010-67113185 + E-mail: + 在线联系:MSN: bizfeizhou@hotmail.com |
|